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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0-30 17:11:59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1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88 号星通大厦 41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
传真方式以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88 号星通大厦 43 楼
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朱鹏云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 9:30至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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