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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11-10 16:16:18

鉴证报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9Z005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1-3
行费用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2 4-5
行费用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519Z0053 号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胜股份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鉴证报告作为和胜股份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
说明》是和胜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和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
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和胜股份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和胜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9Z005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链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晓夏
2025 年 11 月 7 日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30,845,157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2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4.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32,854.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867,140.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5]519Z0004号的《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经调整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目 75,000,000.00 50,000,000.00
2 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693,535,000.00 300,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00.00 143,867,140.24
合计 953,535,000.00 493,867,140.24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3,325,020.57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目 50,000,000.00 7,232,188.79
2 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 300,000,000.00 46,092,831.78
3 补充流动资金 143,867,140.24 不适用
合计 493,867,140.24 53,325,020.5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32,854.73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038,533.16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038,533.16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说明
1 保荐及承销费 943,396.23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2 审计及验资费 566,037.73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3 律师费 452,830.19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4 发行手续及其他费用 76,269.01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合计 2,038,533.16
公司名称: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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