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科德数控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1 16:46:14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5-027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应对《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同时废止《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大连科德 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 数控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审计的账面 原大连科德数控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为股份 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以发起 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持股数额、持股比例、住所、 设立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大连金普
身份信息如下表所示: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序 股东 身份证号码 股份数 持股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200669220902M。
号 姓名/ 住所 /执照号码 (万股) 例(%)
名称
光洋 辽宁省大 2102110000
1 科技 连经济技 18260 2,550.00 51.00
术开发区
于本 辽宁省大 2102041978
2 宏 连市沙河 1229**** 860.00 17.20
口区
宋梦 辽宁省大 2102131989
3 璐 连经济技 0901**** 510.00 10.20
术开发区
谷景 辽宁省大 2102041966
4 霖 连市沙河 0405**** 400.00 8.00
口区
5 陈实 郑州市金 4101031969 200.00 4.00
水区 0425****
6 赵宁 河南省长 4107281987 170.00 3.40
威 垣县 0523****
大连 辽宁省大 2102410001
7 万众 连经济技 79881 150.00 3.00
国强 术开发区
8 叶笑 杭州市下 3325011978 100.00 2.00
培 城区 0412****
辽宁省大 2102211962
9 宋君 连经济技 0304**** 60.00 1.20
术开发区
合计 - - 5,000.00 100.00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
生或更换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的方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新增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利。
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当支付相同价额。 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
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及其认
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 发起人姓 出资方 出资时 认购股份数
号 名/名称 式 间 (万股)
大连光洋 净资产 2015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