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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公告时间:2025-11-27 19:30:16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4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4
财务报表附注 1-109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407 号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诚芯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诚芯微,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审计报告 第 1 页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销售收入确认
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 我们实施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十二) 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收入”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 ①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 项目注释(三十二)营业收入和 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
营业成本”。 和运行有效性;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②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
1-6 月诚芯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与产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 19,159.58 万元、19,746.31 万元及 评估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是
8,695.13 万元。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的规定;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 ③ 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 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 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 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 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 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收 售订单、发票、出库单等;
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④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
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支持性
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
恰当的会计期间;
⑤ 根据客户的交易金额与期末
应收账款余额,选取样本执行函
证程序;
⑥ 结合公司产品类型对公司毛
利率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本期销
售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诚芯微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审计报告 第 2 页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诚芯微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诚芯微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诚芯微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诚芯微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审计报告 第 3 页

(六)就诚芯微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 2023 年度、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
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新航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家恒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审计报告 第 4 页

资产 附注五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一) 80,589,032.31 78,591,616.61 73,190,281.3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 20,042,144.0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三) 15,143,958.18 13,166,765.73 11,171,391.04
应收账款 (四) 46,806,188.58 52,924,556.52 46,406,011.1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 3,565,070.57 8,623,750.09 1,100,581.2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六) 389,112.82 190,981.96 333,084.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 39,420,134.61 38,162,281.84 45,726,009.04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八) 3,143,754.57 2,560,644.46 1,786,869.88
流动资产合计 18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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