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11-28 16:56:4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金诚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2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62.6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37.3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验[2025]11071 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赞比亚鲁班比铜矿采选工程(技改)项目 80,115.91 80,000.00
2 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 94,762.09 80,000.00
2.1 国内矿山工程业务项目 30,896.30 30,000.00
2.2 国外矿山工程业务项目 63,865.79 50,000.00
3 地下绿色无人智能设备研发项目 8,962.15 8,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32,000.00
合计 215,840.15 200,000.00
注:“赞比亚鲁班比铜矿采选工程(技改)项目”投资总额 11,445.13 万美元,“国外矿山
工程业务项目”投资总额 9,123.68 万美元,本报告按照 1 美元=7 元人民币换算为人民币投
资金额,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并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投资额度,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闲置部分。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其他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用于质押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开立专用账户及产品专户、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等。
(六)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3、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适度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奋 马青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