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1 17:40:47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25-49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4:30 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梦龙街 71 号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9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14,458,2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15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2,285,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0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8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173,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6%。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9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283,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368,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76%;
反对 3,04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0%;弃权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4,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04%;反对 3,04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9%;弃权 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296,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46%;
反对 3,071,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7%;弃权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22,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71%;反对 3,071,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2%;弃权 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7%。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309,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88%;
反对 3,069,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2%;弃权
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35,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77%;反对 3,069,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89%;弃权 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5%。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308,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84%;
反对 3,071,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7%;弃权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33,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37%;反对 3,071,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2%;弃权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2%。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308,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84%;
反对 3,071,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7%;弃权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33,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37%;反对 3,071,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2%;弃权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294,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39%;
反对 3,077,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87%;弃权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9,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00%;反对 3,077,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7%;弃权 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3%。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4,269,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9%;
反对 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 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94,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6%;反对 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0%;弃权 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晓静律师、史兴浩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