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171号
公告时间:2025-12-09 20:53:49
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1100171号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1100171 号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承航锐”)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6 月、2024 年度和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新承航锐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2024 年度和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承航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我们确定 2025 年 1-6 月、2024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
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新承航锐的业务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检查销售合同关
键条款,分析评价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评价相关会计政策
新承航锐主要从事金属锻铸件研发、生产 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销售。2025年 1-6 月、2024 年度和2023 2、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设计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7,880.52 万元、 及运行的有效性;
34,958.86 万元和 35,463.11 万元,营业 3、抽样检查相关销售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销
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2.29%(年化)、 售出库单、货运单、客户签收单、验收单及类似单据等;
-1.42%和 29.91 %。由于营业收入是新承 4、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主要客户交易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航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 行询证;
层为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营业收入确认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核对销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 售合同或订单、客户签收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判断收入
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确认期间是否恰当;
6、对收入增长、毛利率波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并与同行业
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6“收入”
进行比较,以评估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及附注六、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7、实地走访重要客户,对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进行核查。
8、针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进行期后回款检查和分析,验证收入
的真实性。
我们确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我们的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新承航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承航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承航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承航锐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承航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承航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新承航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 1-6 月、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注册资本和股本:3782.7688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邓红新
营业期限:2004-06-24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5001167626731727
2、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自由锻件、环形锻件、模锻件、铸造件等,主要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船舶等多个行业领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制造、加工、销售:机械产品、铸件、锻件、通用机械零配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邓红新、凌俊夫妇。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已评价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6“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2“重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