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9 21:27:3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8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会议,于
2025年12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及个别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共计 3,997,028 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3,997,028 元。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将由 3,322,333,344 股减少至3,318,336,316 股,公司注册资本 2将由 3,322,333,344 元减少至3,318,336,316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1 此处的总股本指的是完成 13,499,50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的实际总股本,但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2 此处的注册资本指的是完成 13,499,50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的实际注册资本,但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办公电话:025-52600072
(5)邮政编码:211111
(6)特别提示: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签收日为准,邮件封面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