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电广传媒: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对比表

公告时间:2025-12-12 20:46:34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主要修订条
款对比表
修订前的规定 修订后的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关于在深化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制订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第十八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 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
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并应当依照《证券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并应当依照《证券法》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
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
押权的标的。 权的标的。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得转让。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电广传媒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