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迅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12-29 17:26: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优迅股份本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均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委员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涵霖先生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 年 本次预计金
序 关联交易 预计发 占同类业务 2025年1-11 占同类业 额与上年实
号 类别 关联人 生额(万 比例(%) 月实际发生 务比例 际发生金额
元) 额(万元) (%) 差异较大的
原因
武汉地
向关联人 大信息 新增租赁面
1 租入资产 科技发 100 万 68.29% 25.50 万 17.41% 积
(房产) 展有限
公司
武汉地
向关联人 大信息 新增租赁面
2 购买燃料 科技发 10 万 23.37% 3.84 万 8.97% 积对应的水
和动力等 展有限 电费
公司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2026 年预计发生额(及 2025 年 1-11 月实际发生额)/2024 年度经审
计同类业务金额
注 2:2025 年 1-11 月实际发生额为已支付金额,且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2025 年度预计 2025 年 1-11 月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万元) 实际发生额(万 发生金额差异较
元) 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租入资 武汉地大信息科 不超过 35 万元 29.34 不适用
产(房产) 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表中“2025 年度预计金额”包括房产租赁及相应水电费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武汉地大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少良
注册资本:25,000,000 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6 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 1 号华中曙光软件园内恒隆
主营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上海泓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涵霖。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501.21
万元,净资产 334.35 万元,营业收入 301.55 万元,净利润 101.54 万元。(以上
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陈涵霖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房产租赁及相应的水电费等。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五七 马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