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12-29 17:58:2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集团)为规避沥青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结合兆华集团 2026 年度材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等情况,拟通过期货市场开展沥青套期保值操作。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金额:兆华集团 2026 年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8,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 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2.交易方式: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的期货交易所及受证监会监管的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交易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工具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仅限沥青。
3.交易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如前述期
限内发生的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兆华集团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兆华集团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兆华集团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沥青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兆华集团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行情大幅波动时,可能无法按要求锁定价格买入套保或按预定价格平仓,进而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成交不活跃,导致难以成交,进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3.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因无法控制且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进而引发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可能因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不当、失误而产生风险。
5.政策风险: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架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及风险管理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兆华集团将严格依照制度规定,对各环节加以控制。
2.兆华集团已制定《兆华集团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审批流程与风险管理措施,严格恪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行为,使套期保值业务与兆华集团生产经营相契合,秉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兆华集团将严格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计划权限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把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并使用保证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4.兆华集团将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政策的研读与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
5.公司运营管理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推进,控制风险。
六、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兆华集团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因沥青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审慎操作,有效管控业务风险。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