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6-01-05 18:15:17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10人,实参加董事10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南晟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晟叁号”)持有的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南大”)13.3333%股权,苏州南晟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晟肆号”)持有的乌兰察布南大2.8333%股权,合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76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持有乌兰察布南大的股权比例将由74.8833%上升至91.0500%。
南晟叁号的有限合伙人中包含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子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事业合伙人机制,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陆平、茅炳荣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有部分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提请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