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6-01-12 17:47:4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63.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310.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7026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 60,000.00 50,000.00
合计 60,000.00 50,000.00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2,310.58万元的比例为29.40%,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天环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等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维平 徐行刚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