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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生益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4-03-28 20:48:5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方案;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监
事薪酬考核标准与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薪酬水平进行年度评估,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均不领取董事、监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
董事、监事,按照公司员工薪酬制度领取对应岗位报酬。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董事
津贴,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九条 董事、监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可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奖
金、业绩激励基金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的基本报酬,奖金及业绩激励基金依据当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公司章程》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等规定,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力及绩效等内容进行考核并经审议后发放。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及各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工作范围,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业绩激励基金激励考核发放办法》,并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激励基金激励考核发放办法》相
关标准,拟制发放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奖金及
业绩激励基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章程》及《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等规定,完成各级审批流程后发放。所有薪资均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并有权扣减或取消其津贴,已经发放的津贴,公司有权追索。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
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及职责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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