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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海量数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17:32:18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63,75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863,75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1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
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6、2021 年 4 月 15 日及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57,55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51,000.00 元。
7、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8、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9、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2年5月6日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10、2022 年 4 月 19 日及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283,163,99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7,362,263.74 元。
11、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12、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14、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同意解除限售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剩余
(万股) 对象人数 数量(万股)
2021/2/22 6.87 元/股 488.5476 62 人 0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解锁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3 年 5 月 4 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次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登记完成日起计,登记完成日与第三个
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36 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完成限制性股
票登记,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除限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售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前述情形,满足解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2023 年公司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61,832,119.03
不低于 45.00%; 元,较 2020 年减
(2)2023 年毛利率不低于 35.00%。 少 34.00%;( 2)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毛 2023 年毛利率为
利率”指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39.21%,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解除限售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涉及的所有激励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 对象中,除 1 名激
考核等级 A B C D E 励对象因个人原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一般 不及格 因离职,其获授的
解锁系数 100% 100% 100% 80% 60% 8,000 股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只有

海量数据相关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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