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亚宝药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18:25:35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山西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 1999 年 1 月 26 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72 号文批准,由山西省芮城制药
厂、山西省大同中药厂、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公司、山西省
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40000701108049W。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拥有山西亚宝医药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经销)、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制药)、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制药)、北京亚
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宝生物)、北京亚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亚宝投资)、北京亚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宝国贸)、亚宝北中大
(北京)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北中大)、亚宝药业新疆红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亚宝新疆)、山西亚宝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物流)、亚宝药业贵阳
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贵阳)、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松制药)、深
圳宝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汇)、山西亚宝百盾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宝百盾)、西藏亚宝医药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经销)、山西爱乐瞳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瞳)等十五家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亚宝生物拥有一家子公司
三河市比格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格润);北京亚宝投资拥有一家子公司北京云
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翰投资);清松制药拥有三家子公司湖北领盛制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领盛)、太原亚宝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医药)、山西盛宝
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盛宝);深圳宝汇拥有一家子公司苏州亚宝药物研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亚宝)。
注册地: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富民路 43 号。
总部地址:山西省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1 号。
主要经营活动: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主要产品有中西药制剂、贴敷剂、原料药和药用包装材料等共计 300 多个品种,拥有药
品批准文号 300 余个,目前主要产品线涉及儿科产品、心脑血管产品、内分泌产品、女
性健康产品、贴敷剂和大健康产品等。儿科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丁桂儿脐贴、薏芽健脾
凝胶、儿童清咽解热口服液等;心脑血管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硝苯地平缓释片、珍菊降
压片、红花注射液、曲克芦丁片、复方利血平片、尼莫地平片等;内分泌产品线的代表
品种有硫辛酸注射液等;女性健康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百喻片、复方莪术油栓、聚维酮
碘栓、盆炎清栓等;贴敷剂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消肿止痛贴、小儿腹泻贴、咽扁贴、退
热贴等;大健康特医产品唯源肽、唯源泰、唯源全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批
准。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
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6、附注三、21、附注三、21 和附注三、
26。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
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应收账款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含)且
超过应收账款余额的 5%
重要的预付款项 单项预付款项金额大于人民币 2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预算金额大于人民币 500 万元
重要的应付账款 单项应付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且超
过应付账款余额的 3%
重要的其他应付账款 单项其他应付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
且超过其他应付账款余额的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流动资产占合并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 10%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期末余额大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
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
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
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
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
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
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
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