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9:01:2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事前获得审计委员会同意。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安排。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应收账款、合并报表、关联交易等,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保障了公司年报工作按时完成。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正式审计进场前,2024 年 1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会上认真听取并审阅了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预审情况汇报、年审工作计划等相关材料,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
交流,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并两次发函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及时完成审
计工作,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
审计意见后,2024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会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项目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审慎的态度,诚实、诚信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