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6:28:2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0937025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09370250号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瞳光学”)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宇瞳光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宇瞳光学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宇瞳光学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东莞
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45,1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811,320.7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358,679.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2100075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2025年9月30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44050177915609888888 募集资金专 141,396,415.10
莞市分行 户
合计 —— —— 141,396,415.1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开发行 6,000,000.00 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份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00.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发行的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00,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249,651.9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8,750,348.07 元。该募
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1760245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9 月 30 日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8110901012901638732 募集资金 85,000,000.00
莞长安乌沙支行 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22606889 募集资金 85,000,000.00
司东莞长安支行 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395020100100266898 募集资金 421,000,000.00
莞长安支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8110901012501813484 募集资金
莞长安乌沙支行 专户
合计 —— —— 591,000,000.0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
变更情况。
(二)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增加宇瞳光学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东莞市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由于考虑到投资成本及效益等因素,公司重新评估了“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所涉及建筑工程实施的实际需求,增加建筑工程费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为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上述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涉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项目为“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电”),实施地点位于上饶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拟增加宇瞳光学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基于宇瞳光学的所在地,拟增加东莞市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本次调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 宇瞳光电 宇瞳光电、宇瞳光学 上饶市 上饶市、东莞市
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144782XE
成立时间:2011 年 9 月 6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光学镜头、光学仪器、精密光学模具、光学塑胶零件、光学镜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宇瞳光学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在保证募投项目“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主体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