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7:04:32
目 录
声 明 ...... 3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4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6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1
四、价值类型 ...... 11
五、评估基准日 ...... 12
六、评估依据 ...... 12
七、评估方法 ...... 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2
九、评估假设 ...... 24
十、评估结论 ...... 2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4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25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27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9
铜峰电子拟转让股权涉及之峰华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第3页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资产总计 5,696.63 5,697.08 0.45 0.01
流动负债 5,738.42 5,738.42 - -
非流动负债 530.29 153.76 -376.53 -71.00
负债总计 6,268.71 5,892.18 -376.53 -6.01
净资产 -572.08 -195.10 376.98 65.90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委托人进行股权转让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铜峰电子拟转让股权涉及之峰华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第6页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之
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天兴评报字[2025]第 1597 号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峰华电子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子”)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 399 号
法定代表人:黄明强
注册资本:63062.9155 万元
实缴资本:63070.9155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6 年 08 月 08 日
股票代码:600237.SH
经营范围:电工薄膜、金属化膜、电容器、聚丙烯再生粒子、电力节能装置、电子材料、元器件的生产、研究、开发、销售及科技成果转让,化工产品、日用或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包装材料、塑料膜(绝缘材料)、建材生产、销售及加工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信息技术服务,LED 用封装支架生产、销售,LED 用封装支架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铜峰电子拟转让股权涉及之峰华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第7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峰华电子”)
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448810900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鲍俊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石英晶体频率器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变化
2002 年 12 月 16 日,峰华电子经铜陵市工商局批准,由安徽铜峰电子(集团)
公司、铜陵市无线电元件厂分别出资 248 万元及 62 万元设立。峰华电子设立时的实收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248.00 80.00
2 铜陵市无线电元件厂 62.00 20.00
合计 310.00 100.00
2005 年 6 月,峰华电子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 248 万国
有股权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并由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该项股权。峰华电子的实收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48.00 80.00
2 铜陵市无线电元件厂 62.00 20.00
合计 310.00 100.00
2005 年 9 月,峰华电子股东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
1690 万元;增资后,峰华电子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出资 1938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96.90%;铜陵市无线电元件厂累计出资62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3.10%。峰华电子的实收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情况如
铜峰电子拟转让股权涉及之峰华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第8页
下:
序号 股东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38.00 96.90
2 铜陵市无线电元件厂 62.00 3.1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6 年 11 月,峰华电子股东铜陵市无线电元件厂将其所持有峰华电子的 62
万元股权出让给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后峰华电子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出资 1938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96.09%;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出资 62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3.10%。峰华电子的实收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38.00 96.90
2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62.00 3.1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