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西藏矿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19:00:51

股 票 代 码 : 000762 股 票 简 称 : 西 藏 矿 业
编号:2025-030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变动情况 东大会审议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条 为了维护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落实“两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
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维护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西 藏自治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西藏自治区人民
区人民政府藏政发(1997)23 号文《西藏自治
政府藏政发(1997)23 号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募集设立西藏矿业发展股
关于同意募集设立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以募集方式设立,
批复》批准, 以募集方式设立,在西藏自治区工
在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2196726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2196726375。

第 3 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九日经 第 3 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九日经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内社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并于一九 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并于一九九七年七月
九七年七月八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4 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 4 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BETMINERALDEVELOPMENTC 英 文 全 称 : Xizang Mineral Development
O.,LTD Co.,Ltd.
第 5 条 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 第 5 条 公司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
和国际城金珠二路 8 号 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 14 层至 16 层。

邮政编码: 850000 邮政编码: 851414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0,819,240 元。 520,819,240 元。
第 7 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 7 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第 8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第 8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 9 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 9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 10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0 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第 11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西藏矿业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