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12-24 20:33:2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大股份
股票代码:3003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同大工业园
通讯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同大工业园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大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大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的合规性确认文件,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8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9
第八节备查文件...... 2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2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同大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同大集团 指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金控 指 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卓岳铭梁 指 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宝鑫 指 济南宝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交易各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下述交易:
青岛卓岳铭梁以 28 元/股价格受让同大集团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上市公司 8,880,000 股股份;济南宝鑫以 35.344
元/股价格受让同大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7,534,183
股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同大集团分别与青岛卓岳铭梁、济南宝鑫签署的《股
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12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 孙俊成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昌邑市同大工业园
通讯地址 山东省昌邑市同大工业园
联系电话 0536-719986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6733715986F
纺织机械、印染机械、造纸机械、农业机械(不含运输车辆)及
主要经营范围 相关机械配件、镍网、锂电池、服装面料生产销售;投资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1 年 1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孙俊成 78.73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同大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兼总经理 孙俊成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董事 王乐智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董事 范德强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董事 徐延明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董事 郑永贵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董事 于洪亮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监事 窦建国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监事 郭新民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监事 魏瑞华 男 中国 昌邑市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同大股份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在未来 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6,414,1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48%,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2,549,649 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本的 2.87%。
本次交易涉及的权益变动及表决权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主体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同大集团 16,414,183 18.48% 2,549,649 2.87%
青岛卓岳铭梁 0 0 0 0
济南宝鑫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后
主体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青岛卓岳铭梁 8,880,000 10.00% 8,880,000 10.00%
济南宝鑫 7,534,183 8.48% 7,534,183 8.48%
同大集团 0 0 0 0
注:1.本次交易同时,青岛卓岳铭梁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潍坊金控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青岛卓岳铭梁以 31 元/股价格受让潍坊金控持有的上市公司 8,88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若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卓岳铭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7,76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0%。
2.青岛卓岳铭梁、济南宝鑫与同大集团交易全部完成后,同大集团委托给潍坊金控行使的 13,864,53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61%)对应的表决权自动终止,其中,5.6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由济南宝鑫享有。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转让协议及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青岛卓岳铭梁与同大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21.SZ,以下简称“同大股份”)的股东,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的同大股份的股份,以期获得同大股份的控制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