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舍伦:发行保荐书
公告时间:2026-01-08 17:14: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保荐机构经过审慎调查与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的研究,同意保荐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特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使用的词语简称含义与《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同。)
目录
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9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合法合规性...... 9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5
四、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18
五、对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 29
六、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 51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在本次项目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
查...... 53
八、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55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5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林文茂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保荐代表人,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曾主持或参与了皮阿诺(002853)、顶固集创(300749)和科安达(00297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并参与多家企业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项目的核心工作,拥有丰富的保荐业务经验。
保荐代表人:赵昕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吴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业务总部事业六部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佳合科技(872392)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佳合科技(872392)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红塔证券(6012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红塔证券(601236)2021 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赛伍技术(60321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项目、西部证券(002673)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并参与多家企业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项目的核心工作,拥有丰富的保荐业务经验。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葛健敏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国际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了迈为股份(300751)再融资项目和隆扬电子(30138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并参与多家企业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项目的核心工作,拥有丰富的保荐业务经验。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陶磊、伍剑、曹宇、周忆正、李逸韬。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Excellent Medic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874105
证券简称 爱舍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346181232T
注册资本 5,075.9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勇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7 日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 1539 号
2004 室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 1539 号
2004 室
邮政编码 215131
电话号码 0512-69398803
传真号码 0512-69398805
电子信箱 excellent-sz-07@szmdke.com
公司网址 www.excellentmedical.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裴申
投资者联系电话 0512-69398803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商务信息咨询;批发、零售:五金机械、
电子电器、钢材、木材、塑料制品、纺织服装、
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卫生用品、无纺布制品、
医疗器械、成人护理用品、婴儿用品。(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司长期专注于医疗健康事业,主要从事应用在
专业的康复护理与医疗防护领域的一次性医用耗
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 ODM/OEM 等方式
为国际知名医疗器械品牌厂商提供相关产品。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康复护理产品、手术感控产品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1、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2、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推荐本项目前,执行了立项审批、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门审核、投资银行业务问核委员会问核、内核机构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主要工作包括:
1、立项审核
项目组在初步尽调并完成利益冲突审查环节后出具立项申请报告,经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审核;质量控制部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初审结果等相关资料提交投资银行总部立项审议委员会审核;投资银行总部立项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管理部备案。投资银行的相关业务须经过立项审核程序后方可进入到项目执行阶段。
在项目执行阶段,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在辅导期和材料申报两个阶段,应对项目组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不少于 2 次的检查,分别为辅导中期预检查及内核前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由质量控制部组织实施,对于内核前现场检查,投资银行质控小组组长指定至少 1 名组员参与现场检查工作。
辅导阶段的项目,质量控制部对项目组辅导期以来的文件从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项目组辅导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制作申报材料阶段的项目,质量控制部对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工作底稿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项目组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所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否能够成为公司出具相关申报文件的基础,拟申报材料及材料所涉及申报公司质量进行评审,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整改完毕后,质量控制部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