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3 18:26:13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同意对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清勇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兼顾公司的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
议 并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审 核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